南方建材:关于预计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2006-04-13 06:38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06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讨论的关于预计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进行了审议。
    在审阅了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关的资料,就拟进行的商品买卖等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及管理层进行询问并参与了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讨论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独立董事李
华强、陈收、谭镜星、胡小龙现就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议案中预计的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议案中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结合上
年实际发生情况,对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是合理的;关联双方签署交易协
议,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华强、陈收、谭镜星、胡小龙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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