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建材: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5-09-27 06:44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南方建材  公告编号:2005-18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9月2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41号本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171,0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72.01%。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14,0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建立精干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将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
百零四条"董事会由1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6人(其中1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修改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
4人(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71,0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议案
    (1)本次董事(含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刘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   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
表决权100%;
    选举汪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   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
表决权100%;
    选举熊彦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
    选举龚行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 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
    选举李孟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
    选举肖太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
    选举杨新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
    选举李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
表决权100%;
    选举陈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
决权100%;
    选举谭镜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
表决权100%;
    选举胡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
表决权100%。
  (2)本次董事(含独立董事)选举中没有投票权数弃权。
  (3)公司在发布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
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未提出异议。
  (4)表决结果:选举刘平先生、汪俊先生、熊彦章先生、龚行健先生、李孟辉先生、肖
太庆先生、杨新良先生、李华强先生、陈收先生、谭镜星先生、胡小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其中李华强先生、陈收先生、谭镜星先生、胡小龙先生为独立董事。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董事任期自2005年9月26日至2008年9月25日。
    (6)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2005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南方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张龙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
    选举范霞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
    选举赵国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71,014,0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4,000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
  (2)本次监事选举中没有投票权数弃权。
  (3)表决结果:选举张龙发先生、范霞林先生、赵国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监事任期自2005年9月26日至2008年9月25日。
  (5)另两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姚水清先生、李骑岑先生经公司2005年8月11日召开的
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产生。
    (6)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2005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南方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彦。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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