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各位股东、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 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0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的关于预计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以下简称"议 案")进行了审议。 在审阅了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关的资料,就拟进行的商品买卖等有关情况向公司 董事及管理层进行询问并参与了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讨论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独 立董事张中华、李华强、陈收、刘晓兵、廖洪元、谭镜星现就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议案中预计的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议案中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结 合上年实际发生情况及预测月份的市场价格,对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 是合理的,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独立董事:张中华 李华强 刘晓兵 陈 收 廖洪元 谭镜星 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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