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建材:独立董事对公司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05-04-18 06:41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公司累计
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文件《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就上述事宜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7851万元;
    2、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 万元,系公司与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的互保协议实际发生数,已按相关要求披露。
    3、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占用公司资金,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系正常业务往来,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
    1、公司能严格遵守《通知》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
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851万元,占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7.91%。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的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张中华 李华强 刘晓兵
                           陈 收 廖洪元 谭镜星
                             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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