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行车起重设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年产60万吨优特钢精线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盐经信建备[2017]4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行车起重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ZJZTXCL20180530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行车吨位 | 单/双梁 | 数量 | 行车跨度 | 起升高度 | 备注 |
1 | 3t | 单 | 1台 | 9m | 5m | 悬挂吊 |
2 | 3t | 单 | 4台 | 19.5m | 10m | |
3 | 3t | 单 | 2台 | 25.5m | 7.8m | |
4 | 3t | 单 | 10台 | 28.5m | 7.8m | |
5 | 10t | 单 | 1台 | 16.5m | 13.3m | |
6 | 5t | 双 | 3台 | 22.5m | 12m | |
7 | 10t | 双 | 1台 | 22.5m | 12m | |
8 | 16t | 双 | 1台 | 22.5m | 12m |
三、招标人: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凡是在中国境内(包括大陆、香港、澳门以及台湾)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制造商。
4.2本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或各厂商联合参加投标。
五、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交货要求:满足招标人行车起重设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I卷第六章。
六、交货方式及地点:
6.1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2交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园区。
6.3收货单位: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七、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即指招标人,下同)与卖方(即指中标人,下同)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7.1合同签订且收到卖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
7.2设备进场且收到卖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
7.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开具的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7.4质保期2年,第一年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第二年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尾款。
7.5上述款项,均以现款、网银或电汇方式支付。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0日 09:00至2018年6月5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8.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1)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招标答疑
9.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17时00分。
9.2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时间:2018年6月14日17时00分。
十、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保证金:拾万圆人民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17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0.2投标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方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帐 号:3305016371270917092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10.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9时30分,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5楼。
10.4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只接收在投标时间内由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
11.1开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9时30分。
11.2开标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5楼。
11.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园
联系人:洪坤宝
邮箱地址:413153099@qq.com
电 话:13588719994
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