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物流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内容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浙江中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6楼 联系人:金友富 电话:0571-81957627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浙江中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智慧物流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
4 | 建设地点 | 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 |
5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自筹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具体内容见“项目需求”章节 |
8 | 工期 | 项目工期为4个月 |
9 | 质保期 | 质保期为1年 |
10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4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同时将提问的电子版发送至87185805@qq.com) |
15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发布方式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向投标人自发布,不足2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
16 | 分包 | 不允许转包、分包 |
17 |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18 | 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提出 |
1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 8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
20 | 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 | 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后 24 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 |
21 | 投标控制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220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22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采取招标范围内的综合报价。 2、投标人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填报的价格应是完成项目的一切费用。 4、如果投标人认为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还有其他需要计费的配合工作,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报价中。 5、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凡要求投标人办理的一切手续(包括投标和中标后供应材料的各种手续)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办理,该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6、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
23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24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但最终没有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保证金将作没收处理。 |
2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承诺函、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并加盖投标文件骑缝章。 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 3、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
26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5份。 |
27 | 装订要求 | 正副本分别装订,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正副本字样,不得活页装订。 |
28 | 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
29 | 封套上写明 | 收件人:浙江中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中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智慧物流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在2019年 8月 8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 |
3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913室 |
31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32 |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一、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三、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3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三、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34 | 开标 | 谈判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谈判会议,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会议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会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会议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2、对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供应商查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 3、当众拆封技术商务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拆封后的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评标室开启)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技术商务文件,现场工作人员退还给供应商代表。 4、抽签决定系统演示和讲标次序,进行第二轮投标报价。 5、评委对资信、技术、讲标情况进行打分。 6、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报价,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
35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3 人,评标委员会主任必须在公司内部安排。 |
36 | 评标方法 | |
37 |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 公司内部网站发布 |
38 | 中标候选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 |
39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
40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不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41 | 异议与投诉 | 一、异议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三)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 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42 | 定标 | 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43 | 特别说明 | 一、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人民币12300元 |
4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江南app平台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杭州下城区文晖路303号 电话:0571- 86879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