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5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本项目将向天弘基金、博宇国际、合众鑫荣、合众鑫越共4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4年1月28日,项目启动。后因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等因素影响被迫中止。后在明确“物产集团不再回购公司现有资产和业务”的新形势下,公司重启了该项目,并对方案作出调整。在浙江省政府、省国资委及各股东方的大力支持下,调整后的方案于2015年6月12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成功实施,能够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能够使公司业务拓展突破资金瓶颈,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合理利用自身资金优势,实现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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